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根据《西安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安理工继教〔2023〕1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等相关规定,现对部分年级学生进行学籍预警,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相关制度
第二十六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高修业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高起专和专升本最低修业年限2.5年,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高起本最低修业年限5年,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8年。
第三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
(二)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三)休学期满、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经学校复查不符合复学条件的;
(四)两周内无故不参加学校和教学点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经医院诊断,患有严重传染病、精神病等病症,不宜继续学习的;
(六)本人申请退学或学校因其他特殊原因劝其退学的。
二、预警范围及最高修业年限时间节点
2019级高起本:2027年1月达到最高修业年限。
2020级高起本:2028年1月达到最高修业年限。
2022级专科、专升本:2027年1月达到最高修业年限。
2023级专科、专升本:2028年1月达到最高修业年限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若超过上述最高修业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将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学历注册。
三、相关提示
上述年级至今尚未毕业的学生,如需继续完成学业,请及时联系教学点,确认学业及其他毕业条件完成情况,并密切关注学院各类通知,确保在最高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
特此通知。
西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