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及各位继续教育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附件2第三条以及《西安理工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西安理工继教〔2023〕1号)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肖毅等714名继续教育学生已超过学校规定最高修业年限,经继续教育学院公告、2024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给予肖毅等714名继续教育学生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此公示期满后10日内,向西安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邮箱:271218816@qq.com
附件: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西安理工大学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