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2022年01月08日 19:27  点击:[]

陕西省内各函授站点: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29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陕西省内函授站点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我校在陕设立的校外函授站点。

二、年检内容

(一)学生、专业、教师、管理人员等基本情况;

(二)招生人数、专业、层次及招生秩序;

(三)教学组织及教学过程管理;

(四)学生管理与学籍管理;

(五)收费及财务管理;

(六)建点协议履行情况及办学条件建设;

(七)行政、后勤、安全等方面管理;

(八)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情况;

(九)社会舆论和投诉举报情况;

(十)校外教学站点建设管理其他有关情况。

三、年检程序

1、各站点应对照自查内容,积极认真开展自检,认真总结2021年本站点的建设和管理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及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撰写站点自评报告(3000字以内),确保自检工作落到实处、自检内容全面可信。

2、请各站点据实填写《陕西省高等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年检基本信息表》(附件1),并根据实际情况就“依托单位及校外教学站点基本情况”“校外教学站点办学条件”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信息)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将作为省教育厅复检的重要参考依据

目前陕西省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上材料于2022年1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函授站认真对待此次年检工作,对自检不合格的站点,视情况做出以下处理:

1.当年停止招生,限期整改;

2.没有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龙涛       

联系电话:029-82312909

电子邮箱:leilongtao@xaut.edu.cn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