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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平台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29日 11:29  点击:[]

各函授站(点):

自2019年春季学期我校继续教育平台开通以来,各函授站(点)积极配合、积极宣传,学生利用平台学习积极性较高,平台学习情况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平台学习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个别函授站(点)平台工作推进较慢,主要表现在:1、部分函授站(点)未及时通知并组织学生开展网上学习;2、个别函授站(点)督促学生学习工作不到位;3、个别函授站(点)未按时在平台提交线下考试成绩。

为了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平台工作的管理,保证学生线上学习效果,请各函授站(点)按照《西安理工大学关于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工作安排的通知》(上学期已下发)的要求,认真做好继续教育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落实平台相关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按规定每个函授站(点)至少应设平台教务管理人员1名,学习支持服务人员1名,并配备相应专业需要的辅导教师。请各函授站(点)做好落实并将相关管理人员名单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我校继续教育平台负责人。(扫描附件二维码在线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平台信息登记表》,提交登记信息

2、函授站(点)平台学习支持服务人员和班主任做好学生平台学习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按学校教学计划和进度督促学生做好学习并做好检查记录。学校将对学生平台学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个别站(点)督促学生学习工作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3、平台教务管理人员应按要求通过平台及时提交本站点有关课程考试成绩,确保本站点学生期末成绩或者毕业不受影响。

4、请各函授站(点)积极配合平台合作方“文才学堂”的工作,做好平台的使用宣传、技术沟通、人员培训和学生电子教材费用的收缴等工作。

本学期各函授站(点)教学活动已陆续开始,根据学校计划安排,我校将从10月中旬开始检查各站(点)继续教育平台使用情况。请各函授站(点)根据学校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加强继续教育平台工作,做好学生平台学习情况的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我校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工作的平稳开展和落实。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9月29日

附件:微信扫码,提交西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平台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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